2021年8月13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年)》,规定:凡是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,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。
8月2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“利用职务之便,索要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,或者违反诊疗规范,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、治疗造成不良后果;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等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。